(一)××年各党支部星级评定自评表
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及分值 | 对照自评情况 | 自评得分 | |
党组织带头人(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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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思路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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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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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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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机制(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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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绩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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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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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星级 |
| 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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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星级评定参考标准
项目 及分值 | 评分要点 | 评分办法 |
领导 班子
(15分) | (1)党组织书记政治过硬、素质高、有组织力号召力,由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或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或同级党员干部专任,下属支部书记由科室负责人兼任或同级干部专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2)党组织班子健全,委员配备齐全(未设机关纪委书记的,必须配备纪检委员),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经常性开展党的活动;合理设置党小组; (3)党组织按期(机关党委4年,支部、总支3年)换届; (4)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5)坚持民主集中制,“四个意识”强,党政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基层,直接服务群众,建立了联系点,明确了联系对象,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 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组织书记有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实处理的扣10分,其他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实处理的扣5分;党组织不按期换届的扣5分;委员配备不齐全的扣5分;党组织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扣5分;未建立联系点、无联系台账的扣5分;其他不符合标准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骨干 队伍
(10分) | (1)专兼职党务干部配备健全(按党员人数的2%比例配备),机关党员20人以上配备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党办、政治部主任); (2)坚持党员发展“十六字”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定期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万名党员干部“下访”“亮身份、亮业绩、争先进”“党员互助一元捐”等活动;广泛开展先锋服务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群众满意窗口等服务平台建设。 (3)重视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党员学习活动日”“今天是我的政治生日”主题活动,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充分; (4)定期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干部认真践行承诺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 机关党员人数50人以上的不配备专职党务干部或党员20人以上未配备专职副书记(党办、政治部主任)的扣5分;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扣5分,未按要求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的扣3分;不注重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未按要求开展主题活动的扣3分;未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的扣2分,扣完为止。 |
活动 阵地
(10分) | (1)打造机关特色政治文化,党建氛围浓厚,党员活动室大方、实用(“四星”以上支部必须有单独的党员活动室且符合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 (2)相关制度健全,宣传教育设施配备到位,有电化教学设备,党员学习资料丰富,党员活动室使用率高; | 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10分;有活动场所无教育设施的扣5分,机关文化(党建)氛围不浓、环境脏乱扣5分,其他不符合标准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工作 制度
(10分) |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等制度;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党组织书记与党员定期谈心,开展党员家访工作; (3)建立不是单位党委(党组)成员的机关党组织书记和机关专职副书记列席党委(党组)重要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和干部使用工作制度; | 领导干部未按要求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不落实的扣5分;未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和评议的扣5分;年度内有党员被上级党组织查处并受到纪律处分的扣5分;1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少于40学时(按集中学习1小时即为1个学时,每半天为4个学时计算)扣3分,1名普通党员少于24学时扣2分,每多于1名加扣1分,扣完为止。 |
工作 制度
(10分) | (4)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5)建立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 (6)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党建工作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 | 领导干部未按要求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不落实的扣5分;未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和评议的扣5分;年度内有党员被上级党组织查处并受到纪律处分的扣5分;1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少于40学时(按集中学习1小时即为1个学时,每半天为4个学时计算)扣3分,1名普通党员少于24学时扣2分,每多于1名加扣1分,扣完为止。 |
保障 机制
(10分) | (1)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到位; (2)每年至少组织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参加1次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党内评先评优表彰。 | 没有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5分,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扣3分;其他不符合标准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工作 业绩
(20分) | (1)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围绕中心、履行职责,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部门(单位)各项工作; (3)“双进双服务”活动有成效,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率无特殊情况达100%,经常性的开展志愿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4)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成效显著,获得上级肯定,被评为先进; (5)坚持党建带群建,各类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明显。 | 党建工作或业务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0分;具备成立条件但群团组织不健全或不发挥作用的扣5分;到社区报到率90%以上的不扣分,不到90%的扣2分,不到80%的扣3分,不到70%的扣4分,类减;其他不符合标准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群众 评价
(25分) | (1)党员干部、服务对象对单位党组织满意度高(“四星”以上党组织满意度须在90%以上); (2)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党建活动在党员、群众中反响好,认可度高; | 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60%以下的扣10分、70%扣8分、80%扣6分、90%以上不扣分;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的(3件以上)扣10分,3件以下(不含3件)扣5分;其他不符合标准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群众 评价
(25分) | (3)党员服务意识好、办事效率高,无群众信访或投诉; (4)在群众“评机关、评岗位”活动中评议结果(以评星级之前最近一次的评议结果为依据)排名靠前(倒数10名之前的不扣分)。 | 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60%以下的扣10分、70%扣8分、80%扣6分、90%以上不扣分;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的(3件以上)扣10分,3件以下(不含3件)扣5分;其他不符合标准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加分项目 (10分) | (1)党建工作有创新项目,成效显著; (2)按照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各类台账齐全翔实规范; (3)开展“五星党组织示范点”创建活动。 | 有党建工作创新项目且取得成效,台账规范,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注:1.前7项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二星”或“一星”:当年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或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当年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