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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72XnM3MlZL7pQ7FQvK0VQ 作者:宜春市人民医院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8-24 11:07:52

宜春市人民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一、进修对象

1、申请来我院进修者,均需单位委派,我院目前不接受个人申请进修。

2、资格要求:

医师系列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护理系列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注册);

技师系列需具有大型仪器上岗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

特别提示:我院不接受跨执业类别进修,例如:中医类别只能进修中医科

二、申请程序

1.拟进修人员需填写《进修人员申请表》《来院进修人员协议书》(见附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递交我院教学办。疫情防控期间,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进修申请学习周期一般为6个月至1年。6个月以下的进修者将视为参观学习,不发结业证

2.教学办在收到申请材料的七个工作日内,把《进修报到通知书》寄出。超过三周未收到通知书者,视为不予接收。

三、报到程序

1、进修人员接到《进修报到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到我院教学办办理报到手续。如因事不能如期报到者,应事先来函或来电请假,请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否则作为自动放弃。

2、进修需提供的材料:1)单位介绍信2)医教卫生人员进修申请表(3)来院进修、学习人员安全责任书4)执业证原件5)毕业证原件6)身份证原件7)1寸免冠照片两张

四、进修费用

外科:每月180元

内科:每月160

护理:每月150

医技:每月180

口腔:200/月(材料费80元/月)

妇产:200/月(材料费50元/月)

住宿:北院区200元/月,南院区160/月,保证金:50元,如无违纪行为,进修结束时退回。

进修所有费用请在报到时一次性付清,否则不予报到(医联体成员单位进修人员免进修费)

五、其他要求

1、科室凭《来院进修生派遣通知单》接收进修生,应指定专人带教,指导老师应根据进修内容制定出带教计划并经科主任审核后认真实施,对提前或中途终止学习者,将不发进修证书。

2、进修人员应按规定的科目进修学习,中途不得任意变更计划,不得私自转科,对提前或中途终止学习,必须单位公函证明原因,进修费概不退回。学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束学习,不延长进修期限。

3、进修期间严重违犯本院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者,我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原单位及取消进修资格退回原单位等处理。违法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进修期间一律不安排回院办理晋升等事宜,如本年度有上述安排,请不要申请来我院进修。另外也一律不安排探亲假、寒暑假、公休假,不接待来院探亲。一般不批准事假,确因特殊原因必需请假者,必须由原单位组织来函,说明理由,我院酌情批假。科室准假不得超过三天,三天以上须经科室及教学办批准。不经审批擅自离院者作旷工处理,视情节分别给予不发结业证,终止进修等处理。

六、邮寄资料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宜春市宜阳新区锦绣大道1061号、宜春市人民医院教学办

邮编:336000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795-3229205

                                    宜春市人民医院教学办

附件:附件1、医教卫生人员进修申请表

附件2、来院进修人员协议书(进修医师)

附件3、来院进修人员协议书(进修技师)

附件4、来院进修人员协议书(进修护士)

附件: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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