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管理
1、原则上来我院进修的临床、医技、护理人员,应是在正规医院(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许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资格要求:
进修临床和护理的学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证和执业护士证,进修医技科室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进修科目必须与本人执业范围一致。
3、进修临床科室需半年至一年,医技科室及护理专业三个月以上。
二、报到管理
1、拟进修人员需填写《医教卫生人员进修申请表》和签署《来院进修人员协议书》(见附件),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递交我院教学办。
2、其他需提供的材料:(1)单位介绍信(2)执业证原件(3)毕业证原件(4)身份证原件(5)1寸免冠照片两张
三、 结业管理
1、进修时间三个月及以上,按照进修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学习任务,经科室考核合格后方可结业。
2、医德医风良好,未发生医德医风不良事件。
3、遵纪守法,未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未发生医疗事故,无责任性差错事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颁发结业证:
(1)未按时完成学习任务者。
(2)进修期间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者。
(3)请假超过规定时间或无故旷工离岗3天者。
(4)进修期间主动申请中止进修者 (含单位要求中止进修) 。
(5)逾期不办理结业手续者。
四、进修费用
进修费:150元/月;住宿:100元/月;水卡押金:50元,进修结束时退回。
进修所有费用请在报到时一次性付清,否则不予报到(医联体成员单位进修人员免进修费)。
五、其他要求
1、科室凭《来院进修生派遣通知单》接收进修生,应指定专人带教,指导老师应根据进修内容制定出带教计划并经科主任审核后认真实施。
2、科室不得擅自接受进修生或擅自延长进修时间,如违反扣发科主任及护士长当月绩效。
3、进修期间严重违犯本院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者,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原单位及取消进修资格退回原单位等处理,违法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学员在进修期间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享受寒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等。
5、学员在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应由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请假3天内(含3天),由科主任批准;3-7天,须经教学办批准;7天以上须持单位公函,经科室与教学办研究同意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因病需要休假者,应根据医生出具的疾病证明和休假意见,按准假权限批准休假。未经请假,或未予批准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论,并函告原单位。
6、进修一年时间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事假累计不超过20天;进修六个月病假累计不超过15天,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进修三个月病假累计不超过7天,事假累计不超过5天;以此类推。
7、进修人员应按所订计划进修,不得随意改变进修科目、时间或期限,如需修改请重新提交申请,将另行安排时间。
8、如需中止进修或提前结束进修,须持单位证明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与教学办联系解决,且不退进修费。
9、其他安全管理规定见进修协议。
六、报道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061号(宜春市人民医院教学办 )
邮编:336000 联系人:谢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795-3229205